一、2021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释放“放管服”重磅利好。宣布从2021年2月1日起,取消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于是,掌声一片,高管们感觉似乎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因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抽出时间来精心复习,确实困难。高管考试便成了众多高管任职路上的一道坎。我们来看一组统计数据:

2020年1-7月,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 67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批复。其中, 48银行机构高管任职资格被否, 19保险机构高管任职资格被否。 四成左右高管任职资格被否的原因是“ 未通过任职资格考试或专业知识测试”,这个比例确实有点高哦!

保险高管考试取消,是不是意味着高管任职资格监管的口子放开、放松呢?

《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任职资格核准工作中应通过审核申请材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是否具备履职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同时,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

有媒体统计,自2021年3月以来,已经有28位银行保险机构高管的任职资格未获核准。任职资格被否主要是以下四类问题:第一,不符合“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的要求。第二,相关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第三,未能有效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第四,未能按时提交解释材料。这28位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中,有18位任职资格被否的原因是能力不足。

事实证明:前端放开,监管不松!

二、2021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简称《保险高管规定》)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的通知》,自7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宣布: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对拟任的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进行任职考察,任职考察内容中包括了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考察谈话。

《通知》明确: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支公司、营业部经理等基层管理者不再视为高管,其任职资格也不需要再审批,只要按规定报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