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保险高管考试取消后,哪些职位不需要考试?
2021年6月银保监会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不含省级分公司)负责人包括: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支公司、营业部经理。这一通知的下发是为配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6号)实施。
2、上述职位不需要参加考试,其任职条件包括哪些?
其任职条件包括: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
从学历及工作经历等要求看,任职条件并未放宽、放松。上述管理人员的任职,采取报告制,即:“保险公司应当自任命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前述人员任职情况”。报告时应提交任职报告文件、银保监会统一制作的任职报告表、任命文件复印件。
3、采用报告制后,是不是就有了弹性,任职资格不像考试那么直截了当被否呢?
回答是,不符合条件,一样会被否决。且看有关统计数据:
自2021年3月以来,已经有28位银行保险机构高管的任职资格未获核准。任职资格被否的原因有四类:1、不符合“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的要求。2、相关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3、未能有效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4、未能按时提交解释材料。在任职被否的28位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中,有18位任职资格被否的原因是能力不足。
其中:”不符合“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的要求;“”相关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即任职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的具体表现。
4、哪些职位仍将要参加测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6号)(简称《保险高管规定》)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包括: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保险高管规定》自2021年7月1日期实施,保险董监高的任职测试也随之启动。
5、测试内容包括哪些?
测试内容包括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
6、除了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测试外,还有哪些审核环节?
除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测试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考察谈话。
7、考察谈话的目的是什么?涉及哪些内容?
通过谈话方式,了解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业务素质,如对公司治理、业务发展、法律合规、风险管控等问题的理解把握,对拟任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提示;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为应当考察的其他内容。
8、有没有可供参考的练习平台?
目前,包括“好题帮”平台在内的高管考试平台,推出保险董监高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保险董监高任职资格考察谈话纲要的平台,可供参考、练习。
文章来源: 保险董监高测试及考察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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